我校法学专业创办于1980年,是天津市设立的首个法学本科专业;2003年成立法学院,是天津高校中的第一个法学院。44年来,学院坚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办学宗旨,秉承“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学院先后为社会输送了万余名优秀法律人才,在全国尤其在天津政法系统,到处都有天津师大法律学子的身影,许多校友已成为政法战线的中坚力量和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法学院专业与学科发展大事记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天津市率先设立法学专业,招收本科生。
2000年,在天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下设立法律系。
2003年,设立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系天津市第一个独立的法学院。
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
2009年,获批“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专业实验室建设点”。
2010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获批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
2011年获批天津师范大学“十二五”重点发展学科;获批天津师范大学博士一级培育学科。
2012年,获批天津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2013年,获批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法学学科被列为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培育)。
2015年,获批天津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
2017年,法学学科被列为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同时被列为天津师范大学前沿活跃学科,成为天津市“区域一体化与法治建设”特色学科群牵头学科;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项目”。
2019年,获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体系健全
学院注重人才培养模式的传承与创新,在加强应用型法学课程建设基础上,精简必修课,拓宽选修课,形成了“厚基础、宽口径”的课程结构。学院依托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尤其是发挥综合实验室的特色优势,构建“司法实务全流程仿真”同步实践教学新模式,形成了“校内实训活动(案例分析、模拟庭审和法律援助等)+校内实验性课程(物证技术、法律诊所课程)+校外法律见习和实习(校外实践基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专业功底深厚、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目前,学院95%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3以上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导资格,2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人被评定为二级教授,7人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6人入选天津市高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计划,4人获评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获得“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我院教师素来重视通过参与社会服务提升实践育人能力。9人担任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人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9人担任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1人担任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12人担任市高级法院咨询专家,7人担任各级检察院听证员,15人担任市普法讲师团成员,7人担任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学院教师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先后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各层次科研项目10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论文700余篇。另外,学院聘请60多位实务界专家担任实践导师。
教学设施完备
学院育人机制健全,并拥有优良的软硬件设施,设立有模拟法庭、“澍泽”学术报告厅、中外案例演播室、电子证据实验室、文书检验实验室、影像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现场勘察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依托“教育部财政部和地方共建特色优势专业实验室”项目以及“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向互通的数字化法庭,这在天津市同类高校中尚属首家。
育人成效显著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素质拓展,支持并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大赛。近年来,共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4项,天津市级项目9项,校级项目18项。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校级三等奖2项,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校级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红旅赛道校级三等奖3项。2022年“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校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学院学生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选调生和公务员考试中成绩突出,年均升学率20%左右;很多毕业生成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